(仮称)草津市追分南宅地造成工事

工事名:(仮称)草津市追分南宅地造成工事

工事場所:草津市追分南四丁目字荒堀677番 地先

工期:令和5年1月6日~令和5年12月15日

工事概要:分譲住宅76区画 A=20946.81㎡